院团发〔2021〕12号
全院师生:
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员工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学校定于2021年4月—6月举办公司第七届“互联网+”大员工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专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2.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3.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区、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团队成员结构分工合理,需涵盖负责业务、财务、软件、管理、计算机等方向的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我司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集团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我司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集团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三)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司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员工(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集团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员工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员工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司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员工(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集团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员工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员工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五)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员工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员工(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员工)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员工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我司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员工(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我司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五、奖项设置
1.公司团委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设置一、二、三等奖,分别予以表彰奖励,获奖项目将推荐参加校赛。
2.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学校将对校级获奖项目指导教师核算相应课时量。
六、赛程安排
即日起至2021年5月16日,作品准备、递交;
2021年5月17—19日,院级初评;
七、其他说明
1.鼓励有意向的同学和教师积极报名参赛,如有以下人员:①有意向加入比赛的员工,但暂无申报项目和项目团队;②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的项目申报人,没有或缺少项目成员;③有意向参加指导“互联网+”大赛但没有指导队伍的教师。请以上人员于4月30日前加入QQ群:805854873(校群)、315278958(院群),入群后师生可结合个人兴趣自愿组建队伍。
2.鼓励参加过“挑战杯”“大创”、电子设计大赛、数学建模大赛等各类校级赛事(具体见附件2)的同学积极报名参赛。
3.参赛申报人请上交项目报名表(见附件1)及商业计划书纸质版(一式5份)到地质宫4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779198606@qq.com,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6日。
4.集团、学院将于近期组织宣讲会,介绍比赛相关事宜。将组织项目书撰写、团队组建、项目营销等系列培训,同时为优质项目配备专业教师,全程跟踪指导。
联系人:范再旺
联系电话:17739369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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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项目报名表.xlsx
附件2:竞赛项目名称.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