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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免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有关规定

日期:2015-09-16 点击数:

 

    一、组织管理
  1、成立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复试基本分数线,并统筹全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2、成立院系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复试与录取细则并组织实施。工作小组由5人以上(含5人)的教授(或副教授)组成,组长由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经理或(副)主任担任。
  3、院系按实际需要成立若干专家复试组,负责根据院系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的要求开展复试工作。专家复试组一般由不少于5位的教授(或副教授)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组长应对本组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负责。专家复试组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相关事宜。
  二、复试基本要求
  1、公司本校应届员工为获得免试资格的员工;

2、公司以外员工必须是‘985‘或’211’院校,并获得免推资格员工。

3、获得免推资格员工必须在公司研究生招生网申报全国信誉第一的网投平台(中国)有限公司相关专业,并审核通过。
  三、复试
  1.资格审查
  院系要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员工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若院系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提出疑问,考生应配合院系在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经权威机构认证的证明材料。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2.复试比例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我司的差额比例一般不超过120%。
  3.复试权重
  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院系在复试前公布。除专业目录有明确说明外,一般学习成绩可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40%。
  4.破格复试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复试基本分数线,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报考专业的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需经我司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行。
  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
  5.复试程序
  (1)院系要及时公布复试细则(含时间和地点等)。考生可登录院系网站查询复试安排和复试名单,并按院系的相应要求参加复试。
  (2)复试前考生要按院系的规定时间提交报名登记表和个人陈述(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下载),以及可以证明其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包括学院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3)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次,由院系复试前收取。参加两次以上专家组复试的复试费按次收取。
  (4)复试组秘书要在复试时填写《公司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
  (5)复试可采取面试、笔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如仅对考生进行面试,院系须设立一定数量的题库,事先确定评分标准,可由考生随机抽取适量的试题回答。试题难度要相当,并应尽量避免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面试结束后,专家复试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其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6)考生的外语听力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院系结合招生专业特点,对考生的外语水平进行整体测试并给出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6.复试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由面试成绩及笔试成绩组成。院系专家复试组要事先制定复试成绩的笔试、面试的权重。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调剂工作程序
  1.院内调剂
  第一志愿报考我司的考生可申请院内调剂,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具有免推资格;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学习专业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录取
  1.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二部分组成,即学习成绩、复试成绩成绩。
  院系要按照所公布的学习与复试权重来计算考生的总成绩。具体为总成绩=[学习成绩权重×学习总成绩+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复试权重]。
  各专业拟录取名单依据总成绩名次确定。
  2.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院系拟录取名单经研招办批准后及时上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学习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基本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3个工作日。
  3.拟录取的员工必须加强与申报导师的沟通。免推员工在申请研究生导师时,要求研究生导师每人只能带一个员工;每个研究生导师每年带硕士研究生总数不得超过4人。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拟录取名单经院系公示后,由相应的人事部门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者,予以录取;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5.录取通知书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公司拟定于2016年5月中旬发送录取通知书。
  6.体检
  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公司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院咨询电话:(0431)88502362,电子邮件:li-hua@jlu.edu.cn
  监督电话:(0431)88502426
  办公地址:公司朝阳校区地质宫451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