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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发明创业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6-09 点击数:

校内相关单位:

为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和亿万群众发明创造的主动性,努力实现发明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涌现更多的发明家,中国发明协会于2011年6月开展申报第七届“发明创业奖”评选活动。现将吉林省发明协会有关参加本次评奖的通知进行转发(见附件)。本奖项是科技部批准的专门为发明家设立的奖项,评选范围包括各行各业的发明创业者,主要参评条件如下:

(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敬业精神,社会责任感强。

(二)拥有高水平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技术发明成果,并且在创业和成果产业化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对某个领域、行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三)是主要技术发明成果的第一发明人,一般应拥有发明专利或重大科技成果证书,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参评人选已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能再以同一项目申报“发明创业奖”。

(五)参评人选已获得“发明创业奖”、没有获特等奖的,可以再次申报,但必须要有新的内容,不能以同样的项目申报。

凡有意参评的专利负责人,请与专利与成果转化办公室专利部联系,并按附件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准备材料,于6月20日前报送至专利与成果转化办公室专利部。

 

联 系 人:冯丹纯 张玉新

联系电话:85268265

办公地点:行政楼808室

电子邮箱:ZLGL@jlu.edu.cn

 

附件:关于报送第七届“发明创业奖”的通知

 

                                                科技处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2011-06-08